招标采购

拦污栅


分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2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设备采购

 

 

1.1

大机组进水口5.9×32.5-4m拦污栅(共12节)

1、拦污栅栅体主要材料为Q235B,总重52.6t;

2、单节尺寸6535(长)*2700(高)*600mm(宽),详细尺寸见技术条款。

1

 

 

内容包括:锁锭装置、连接轴、滑块、连接螺栓。不含防腐、运输

1.2

小机组进水口4.4×33.1-4m拦污栅(共10节)

1、拦污栅栅体主要材料为Q235B,总重40.14t;

2、单节尺寸4950(长)*3300(高)*500mm(宽),栅条净距100mm。详细尺寸见技术条款。

1

 

 

内容包括:锁锭装置、连接轴、滑块、连接螺栓。不含防腐、运输

1.3

拦污栅防护棚搁墩

单重72kg,8件,合重576kg

1

 

 

外形尺寸详见附件图纸。不含防腐、运输

1.4

小机组进水口4.4×33.1-4m拦污栅锁定梁轴

单重20.4kg,2件,合重40.8kg

1

 

 

外形尺寸详见附件图纸

1.5

小机组进水口4.4×33.1-4m拦污栅锁定梁

单重67.5kg,2件,合重135kg

1

 

 

外形尺寸详见附件图纸。不含防腐、运输

 

合计

 

 

 

 

 

含税(13%

设备采购报价单

 

项目技术要求

制作时严格控制栅体的外形尺寸,拦污栅框架两对角线交点吻合距离不得超过±2mm,对角线长度差值不得超过4mm,左右两边柱高相对误差不得超过2mm

各栅条应互相平行,其中心距偏差不得超过±2mm,栅条应平直,工作面弯曲不得大于±1mm

每一节栅体的四个滑块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工作面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差值不应大于2mm。各栅体之间(除底节外)需具有互换性。

拦污栅为双吊点,通过平衡梁启吊,出厂前应做平衡实验,栅体启吊中心距偏差不得超过±2mm

锁锭装置等转动部件均应进行装配检查,并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合格后应清理干净,涂上润滑脂。

 材料要求

所有制作项目所用的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必须是新的,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原件,而且符合制作详图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如发包方对承包方所使用的材料有疑问并提出重新检验时,应由发包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取得发包方同意后才能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拦污栅主要材料应选用国内大型钢铁厂的产品,钢板表面存在的缺陷超过 GB 3274 的有关规定时,不得用于制作拦污栅承重构件。

拦污栅连接轴材料为40Cr,轴的表面镀铬,先镀乳白铬0.05mm,再镀硬铬0.05mm,镀后磨削至图纸尺寸。

如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提供图纸规定的材料时,承包方应在该项目制作前15天,向发包方说明无法提供的材料规格型号,代用的材料规格及其技术条件等,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才能代用。由此而产生的工程量和价格的变化由承包方承担。

焊接要求

拦污栅金属结构的焊接应按图纸和NB/T35045SL36等相关规定执行,焊接材料根据图纸要求选用。

根据NB/T35045规范规定:拦污栅吊耳板的对接焊缝为一类焊缝;拦污栅主梁、边梁的腹板、翼板对接焊缝为二类焊缝。主梁与边梁的对接焊接不低于二类缝,并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其它所有构件为三类焊缝。

焊缝坡口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规定。当图纸没有标明时,按GB985执行。除图纸另有说明者外,所有焊缝均为连续焊缝。

焊缝应按NB/T35045中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制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测,严格控制焊接变形和焊缝质量。

焊缝要求超声波探伤,一类缝50%探伤,二类缝30%探伤,按GB11345标准评定,不合格焊缝处理后应再次探伤合格。

拦污栅焊接完成后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对于连接螺栓的要求

拦污栅所用螺栓、螺母均采用镀锌处理,规格和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制孔和连接按NB/T 35045规定执行。

所有螺栓需提供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螺栓的机械性能等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 1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的相关规定。

承包方应提供的紧固件数量应比制作详图的多5%

承包方在预组装时所用的紧固件不能作为永久设备使用。

交货前检验

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约定履行。

  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2. 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交付

1.卖方交付合同设备的时间:20261010日前,完成2套备用拦污栅的制作、供货。

  1. 2.交付地点: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2. 3.交付方式:现场卸货,买方负责卸货
  3. 4.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 5.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 6.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开箱检验

  1. 开箱检验
  2. 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3.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4.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代表不是合同约定联系人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5.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7.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8. 如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拦污栅应在制作厂内进行整体组装(包括锁锭装置、连接轴、吊轴等零部件的组装),在进行整体组装过程中,各部分的构件均应处于自然状态,不允许有任何强制性的组合。

备注:

  1.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产品应提供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2. 报价时需注明交货期,注明生产厂家。
  3. 本报价为含税到买方指定地点价,报价单需加盖章。

4报价单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密封邮寄送至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安装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59号。

5结算方式:

  1. 5.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

  1. 5.2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批次交付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甲方交货款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价格的70%,同时扣回合同设备价格10%的预付款:

  1. 5.3验收款

每套设备投入运行后,买方在收到甲方验收款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相应投运设备金额的30%,同时扣3%的质量保证金。

  1. 5.4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甲方结清款后28日内,向卖方无息返还质保金。

如果依照合同约定,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6本报价截止时间202672717:00过时报价作废。

7联系方式:工:67238281(技术咨询)

8、投诉电话:6723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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